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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住宅和城乡建造局研讨起草了《关于防备施工损坏城市地下管线作业的施行主张》(以下简称《施行定见》),拟对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地下管线安全维护问题予以标准。现将方针阐明如下:
1.职责鸿沟含糊:建筑设计企业、施行工程单位、管线单位职责不清,维护计划流于形式;
此类问题已要挟城市公共安全,急需经过标准性文件清晰各方主体职责,树立全流程管控机制。
2.《福建省住宅和城乡建造厅关于防备施工损坏城市地下管线作业机制的告诉》(闽建综〔2022〕5号 )
3.《住宅和城乡建造部关于逐渐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维护作业的告诉》(建质〔2010〕126号)
4.《福建省施行〈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办理办法〉细则》(闽建规〔2018〕3号)
5.《关于防备第三方施工损坏城市地下管线作业机制的告诉》(闽建城〔2017〕22号)
6.《住宅和城乡建造部关于逐渐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维护作业的告诉》(建质〔2010〕126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造办理的辅导定见》(〔2014〕27号)
建造单位:管线材料搜集、现场交底、联合图审、竣工移送(时限清晰至15日内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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